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主动出击 长期“潜

发布时间:2016-11-19 8:15:59   点击数:
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主动出击 长期“潜

8月15日上午,华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的民警在为李某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业务中,发现隶属于李某名下的一辆摩托车有多达19起的违章未处理,民警遂对李某进行了告知。在告知的过程中,李某却反复强调,他不是这辆违章车辆现在的车主,他也不知道这辆违章摩托车是谁在驾驶。民警通过对违章照片的比对,发现19起的违章确实不是李某所为。

通过查询,民警发现:自今年2月起,该辆摩托车的19起违章中,有1起为违章停车,其余均为逆向行驶,而且其违章行为继续增加的可能性极大,其集中性的逆向行驶这一驾驶行为均发生在县城老城区,这对城区的公共交通安全将是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让违章驾驶人浮出水面,彻底消除这一安全隐患,交警大队车管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件展开了调查。通过调取城区监控录像及对其活动范围的调查走访,一叶姓男子嫌疑较大。8月15日12时许,民警在赶往叶某的住所时,在其家门口附近,将正在驾驶该辆多次违章的摩托车的叶某当场查获。

经初查,叶某是来华坪打工的务工人员,无摩托车驾驶证,其于年年底,花了元钱从一湖南籍男子手中,购得该辆摩托车用于上下班骑行,但因其法律及安全意识淡薄,始终未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在其出行途中,图方便走近路,无视交通规则,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逆向行驶18次,违章停车1次。因其购买二手车后,长时间不给车辆过户,变更车主信息,造成交管部门在其初次违章时无法告知,起不到警醒作用。其半年多的“潜水”骑行换来的是累计元的罚款及对其无证驾驶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警提示:机动车车主在出售自己的车辆时,特别是使用年限较长的机动车,一定要主动约束对方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防止买家在法律及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将车辆脱检、脱保或肆无忌惮地违章,甚至因长时间脱检造成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现在,交警部门已建立免费的公共短信、电话及互联网平台,在车辆出现脱检或违章等信息时会及时提醒车主,以起到警示作用,请各位车主及时变更车主信息,以便交警部门和您的沟通交流。脱检、脱保、多次违章及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是公共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希望大家携手共建,规范车辆的交易及转让,从源头上杜绝几类隐患车辆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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